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