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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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 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 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 4、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 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 6、甲状腺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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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日剂量应根据实验室以及临床检查来确定。对老年患者,冠心病患者,以及重度或长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病人,应特别注意使用甲状腺素治疗的开始阶段应选择较低的初始剂量,并缓慢增加服用剂量,经常定期监测血甲状腺素水平。经验表明,对于体重较轻的病人以及有大结节性甲状腺肿的病人,低剂量给药就有效。 儿童若心脏健康,治疗开始即应用全剂量,但在成人应以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至最佳剂量。 左甲状腺素钠片应于早餐前半小时,空腹,将1日剂量一次性用水送服。 通常情况下,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病人,及甲状腺部分或全部切除术后的病人,会终生服药;对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时,其给药时间应与抗甲状腺药物给药时间一致。 用于甲状腺抑制实验,在重复扫描前14天使用。 左甲状腺素钠片的每日剂量: 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者) - 成人 75-200ug,每日1次 ;青少年50-150ug,每日1次。 预防甲状腺切除术后甲状腺肿复发 - 成人 75-200ug,每日1次。 成人甲状腺功能减退 - 初始剂量25-50ug,每日1次,间隔2-4周增加25-50ug,维持剂量125-250ug,每日1次。 儿童甲状腺功能减退 - 初始剂量12.5-50ug/ m2体表面积,每日1次,维持剂量100-150 ug/m2体表面积,每日1次。 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 - 50-100ug,每日1次。 甲状腺全切术后 - 150-300ug,每日1次。 甲状腺抑制试验 - 200ug,每日1次。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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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过个体的耐受剂量或者过量服药,特别是由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可能出现下列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症状,包括:心动过速、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头痛、肌肉无力和痉挛、潮红、发热、呕吐、月经紊乱、假脑瘤、震颤、坐立不安、失眠、多汗、体重下降和腹泻。 在上述情况下,应该减少患者的每日剂量或停药几天。一旦上述症状消失后,患者应小心地重新开始药物治疗。 对本品中的成分过敏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尤其可能发生皮肤及呼吸道过敏反应已有血管性水肿的病例报道。
- 服用禁忌:
- 对本品及其辅料高度敏感者。 未经治疗的肾上腺功能不足、垂体功能不足和甲状腺毒症。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和急性全心炎。 妊娠期间,本品不用于与抗甲状腺药物联用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
- 适 应 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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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非毒性的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正常); 2、甲状腺肿切除术后,预防甲状腺肿复发; 3、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 4、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功能亢进症的辅助治疗; 5、甲状腺癌术后的抑制治疗; 6、甲状腺抑制试验。
患者在开始应用甲状腺激素治疗以前,不得患有下列疾病或患有这些疾病而未接受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动脉硬化、高血压、垂体功能不足、肾上腺功能不足和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 对合并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或者心动过速性心律不齐的患者必须注意避免应用左甲状腺素引起的甚至轻度的甲亢症状。因此,应该经常对这些患者进行甲状腺激素水平的监测。 对于继发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在用本品进行替代治疗之前必须确定其原因,必要时,应进行糖皮质激素的补充治疗。 如果怀疑有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状腺瘤,治疗开始前应进行TRH检查或得到其抵制闪烁扫描图。 对于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骨质疏松症风险增加的绝经后的妇女,应避免超生理血清水平的左甲状隙素,因此,应密切监测其甲状腺功能。 只有在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进行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时,可以应用本品进行伴随的补充治疗,否则,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情况下,不得单独使用左甲状腺素。 甲状腺素不适用于减肥。甲状腺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生理剂量的甲状腺素不会引起体重减轻,服用超生理剂量的甲状腺素则会引起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见“药物过量”)。 一旦确定了左甲状腺素的治疗。在更换药品的情况下,建议根据患者临床反应和实验室检查的结果调整其剂量。 本品含有乳糖。因此,罕见的患有遗传性的半乳糖不耐受性、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糖尿病患者和正在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请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服用本品不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