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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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OTC甲类 西药 非医保 国产 国家基本用药
品牌名称: 太平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3202
生产企业: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
申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 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概述
注意事项
  • 主治功能: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02
  • 有  效  期:
  • 36个月
  • 服用禁忌:
  • 尚不明确。
  • 储藏技巧:
  • 密封。
  • 适  应  症: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
  • 药品剂型:
  • 乳膏剂